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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技术专利分析报告

时间:2016-04-07 09:37:45        来源:

四、IPC分析

(一)IPC專利分析

IPC個數分析圖–台灣
圖十三、IPC個數分析圖–台灣

【名詞定義】

縱軸:IPC個數

橫軸:IPC分類號

圖示內容:揭示本案之技術分類項目,期能更了解分析主題內主要之應用技術,充分掌握重要技術項目之分布概況。

【解析】

本案IPC分析以四階分析其技術分類項目。在台灣專利資料庫中,本案「電動車」技術之重要IPC技術分類落點主要以「H02J 7/00」為主,本案分析專利應用「H02J 7/00」者高達102個,大幅領先其他技術類別,顯示技術投資者主要著重於「用於電池組之充電或去極化或用於由電池組向負載供電之電路裝置」技術發展。

其次為「H01M 2/00」、「H01M 10/00」、「H01M 8/00」,應用個數分別有55個、54個、53個。其中,「H01M 2/00」IPC定義:非活性部件之結構零部件或製造方法;「H01M 10/00」IPC定義:燃料電池;及其製造;「H01M 8/00」IPC定義:燃料電池;及其製造。

從上述分析中,可知本案技術之重要技術發展仍以電池技術為主,希冀透過提升電池蓄電量、安全性等性能,延長電動車之續航里程及行車安全。

本案各項重要IPC類別定義說明整理如表十二、本案重要IPC類別定義說明表–台灣。

表十二、本案重要IPC類別定義說明表–台灣

IPC類別 意義說明 IPC數
H02J 7/00 用於電池組之充電或去極化或用於由電池組向負載供電之電路裝置 102
H01M 2/00 非活性部件之結構零部件或製造方法 55
H01M 10/00 二次電池;及其製造 54
H01M 8/00 燃料電池;及其製造 53
H01M 4/00 電極 14

備註:因同1件專利常有複值IPC分類,本案針對4階IPC分類作為分析基礎,故如有複值,其4階IPC會重複計算之。因此會出現4階IPC值之專利數加總高於本案分析專利222件筆數之現象。

(二)IPC專利趨勢分析

IPC個數歷年趨勢分析圖–台灣
圖十四、IPC個數歷年趨勢分析圖–台灣

【名詞定義】

縱軸:IPC個數

橫軸:年份

圖示內容:揭示本案技術之重要IPC分類項進行歷年趨勢分析,利用時間點觀測整體產業技術發展動向,充分掌握技術資訊。

【解析】

本案技術之重要IPC應用類別,有:「H02J 7/00」、「H01M 2/00」、「H01M 10/00」、「H01M 8/00」。

「H02J 7/00」技術相關之專利最早產出於1990年,且各申請年均有穩定之申請量,該技術之申請高峰出現於2004年及2013年,分別有14件專利產出,顯示以上兩個年度均有重要之技術革新,故專利布局量大增,期能促成產業應用熱絡。

「H01M 2/00」之應用發展主要開始於1998年,其後各年度之專利產出件數高,表示是近期主要的應用技術之一;「H01M 10/00」技術在2010年之前布局件數有限,2010年後布局量大增,值得投資者進行監控與追蹤;至於「H01M 8/00」燃料電池及其製造,則是新概念的電池材料,與本案技術相關之技術產出始於2001年,技術發展高峰出現於2005年,目前仍有持續性之專利提出申請。

其餘IPC技術項目因產出件數有限,故不列入分析。

(三)國家:IPC專利數分析

IPC競爭國家專利件數分析(以四階為例,選擇重要國家作為分析標的,有:台灣、日本、美國)。

國家-IPC件數分析圖–台灣
圖十五、國家-IPC件數分析圖–台灣

【名詞定義】

數值:專利件數

類別:IPC分類號

圖示內容:揭示本案之競爭國家間IPC技術分類之比較分析,探討主要之IPC技術分類在各主要國家發展差異性,以了解主要IPC技術在各國應用之概況,亦即,探討各國發展技術是否為主流技術方向。

【解析】

本分析係就主要技術開發國家投資技術領域進行差別化分析,揭示「電動車」技術之競爭國家間IPC技術分類之比較分析,透析各國家間之「電動車」技術本領,了解主要IPC技術在各國應用之概況,勘測各國之技術發展趨勢,探討各國發展本案技術是否為主流技術方向。

本案技術之投資國家有:「台灣」、「日本」、「美國」。在台灣市場中,國內專利權人為主要的投資者,在本案技術重要的IPC項目當中,主要集中於「H02J 7/00-用於電池組之充電或去極化或用於由電池組向負載供電之電路裝置」,相關專利產出件數高達77件;其次為「H01M 2/00-非活性部件之結構零部件或製造方法」,共有41件專利應用之;其餘IPC如「H01M 8/00-燃料電池;及其製造」、「H01M 10/00-二次電池;及其製造」分別有38件、28件專利,亦是本案技術重要發展之技術項目之一。

「日本」之技術主要集中於「H02J 7/00-用於電池組之充電或去極化或用於由電池組向負載供電之電路裝置」、「H01M 8/00-燃料電池;及其製造」、「H01M 2/00-非活性部件之結構零部件或製造方法」項目,技術產出件數分別有16件、13件、11件;「美國」IPC技術項目主要落於「H01M 10/00-二次電池;及其製造」。

從上述的IPC技術分析可歸納出,在台灣市場中,我國與日本申請權人主要聚焦「用於電池組之充電或去極化或用於由電池組向負載供電之電路裝置」技術之發展,美國則以發展二次電池(可充電電池)為主軸,有別於台灣、日本之技術領域,更顯示在本案技術之電池發展上,各國均有不同的技術長項,技術成果值得技術研發團隊進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