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科技咨询师认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通 > 厦门政策通 > 正文

厦门市翔安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16:38:06        来源: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翔安区关于鼓励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厦翔工信〔2022〕59号)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且于2023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2023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上年度(暨2022年)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叠加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翔安区2024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四)2023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

  (五)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

  (六)若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收款收据(附件2)。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逐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仅限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申报受理联系信息

  (一)受理地点:

  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8号楼412室

  (二)受理人及电话:

  小李7880523、小阮7886532

  六、申报相关要求

  企业应如实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所提供材料有任一不实之处,将取消国高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1.翔安区2024年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

  2.收款收据模板

  厦门市翔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5日


关于创新助理友情链接资料下载热点问题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