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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3-15 07:00:00        来源:龙岩市科技局

  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1日至3月23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科技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切实扛起巡察整改具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三)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任务。突出落细落实,按照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整体进度,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注重建章立制,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立行立改,突出实效长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管用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落实市委“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要求结合起来,与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结合起来,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科技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习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情报所、创业中心、科特派中心组织所属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五部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等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二是直属单位已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下步将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定期督促直属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2)关于统筹谋划科技创新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工作谋划,注重对科技创新政策、科技分析、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研究。巡察以来,经多次调查研究,牵头制定《龙岩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30年)》《龙岩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推进开放式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科技创新服务机制。二是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职能从管理往服务转变,从单一的依靠县级科技部门到主动对接企业,服务企业。比如,深入开展项目调研月活动,主动帮助企业谋划科技创新项目;主动谋划、积极对接科技部、省科技厅,谋划各类项目政策资金。三是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巡察进驻以来,主动上省赴京争取项目、资金、政策倾斜支持,推动上杭县、武平县入选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建设名单,累计争取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81项、资金3400多万元。

  (3)关于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科技特派员考核方案,印发《龙岩市2023-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龙科农社〔2023〕7号),将服务情况、服务实效、服务满意度评价三个方面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5%,对考核优秀的科特派在申报项目时,优先给予立项支持;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特派员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考核优秀的省市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科技特派员项目。二是进行工作经费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拨付科特派工作经费。三是修订完善《龙岩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强化科技特派员管理。

  2.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4)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专项资金、社会团体组织成立等涉及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5)关于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时,注重将中央、省级的制度文件精神融入到市级层面的贯彻执行管理举措中,特别是涉及我市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二是充分吸收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科技管理工作实际,于2023年10月7日印发修订的新版《龙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执行。

  (6)关于违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按照市委编委核定职责,全力做好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如省、市科技特派员推荐、选认工作,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移动端“科创龙岩”完善建设等。二是规范项目管理。2020年4月以来相关单位承担的3个科技计划项目,2个项目已结题、1个项目正按项目任务书推进。今后,将严格按程序和范围承担相关项目。

  3.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的问题

  (7)关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成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全市拥有专利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摸底,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共组织3场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共有200余家企业、30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为提高申报通过率,根据申报要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023年共推荐两批次219家企业申报,预计通过206家,净增89家,总数达562家。同时,2023年8月中旬,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骨干前往省科技厅与相关处室人员沟通汇报,争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过率。三是加大高企奖补力度,于2023年6月下达高企奖励资金1185万元,有力激发了全社会培育高企的热情和信心。

  (8)关于发挥创新创业平台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2+4”工业产业,制定出台《龙岩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30年)》《龙岩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龙岩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2023年10月11日,揭牌成立龙岩市有色金属、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科技等4个具有龙岩特色的开放式产业研究院,进一步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加强与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沟通和联系,督促其发挥创新创业服务作用,提高使用效率。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此外,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推荐了3家众创空间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其中2家通过省级众创空间认定。三是完成大学生众创空间宣传折页5000份印制,已向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等发放3000份宣传折页及推送宣传折页电子图片,进一步宣传大学生众创空间。四是完成了大学生众创空间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共6家企业(团队)申请入驻大学生众创空间专家评审,其中5家通过评审已入驻创业,进一步提高大学生众创空间使用率。

  (9)关于指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小册子,加大成果转化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指导龙岩学院推进科技成果综合试点工作,宣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指导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等多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以来成果转化313项,逐渐提升转化率。二是提升现有技术转移机构在年度考评的通过能力和服务龙岩技术市场能力,根据2023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结果,我市2家技术转移机构考评结果合格。三是加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力度。建设龙岩科技驿站,强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0)关于发挥科技创新参谋助手作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已将刊物《科技信息》改版为《龙岩市科技要情参考》,提升了刊物的水平档次,得到广泛好评。一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深入我市企业和相关部门调研,全面精准掌握产业现状与存在的问题,2023年6月底已完成全年调研任务。二是主要业务人员持之以恒、精心编写刊物,针对我市产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建议。三是充分发挥和利用科技局全局智力为刊物的编辑出谋划策,同时加强与市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确保刊物长期保持较高的水平和档次,发挥科技创新参谋助手作用。

  4.(1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硬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确保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审核。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三是做好工作提示,提醒班子成员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培训辅导班。2023年9月27日,召开科技计划项目专题培训视频会议,组织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企业积极参会,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费管理、项目申报、以及各级科研诚信相关文件进行辅导培训,有力提升了科技项目管理水平。2023年,我市省区域发展项目立项6个,较2022年立项4个增长50%。二是开展项目调研月活动,发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弘扬“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深入企业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期调研摸底,帮助企业谋划科技项目。三是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策划,2023年9月12日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共征集到167个项目。四是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形式审查工作,对高企申报材料认真审核,2023年共推荐219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

  (13)关于服务企业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主动服务企业意识。更新“科创龙岩”技术需求征集表单,结合调研月活动,深入企业大力宣传科技政策。二是加强需求对接。发挥龙岩科技驿站、龙岩厦大产教融合研究院作用,深入走访企业,收集真实技术需求,并根据需求帮助匹配、对接广东省科学院、广州知名高校院所专家,收集企业技术需求22项。三是加强与高校院所沟通联系,在局网站、龙岩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微信工作群等多渠道发布宣传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的优秀科研成果,支持企业匹配科研成果,主动帮助解决企业技术需求。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及市外高校院所联合开展2023年度市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5项、争取经费100万元;与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省中科院STS项目8项、争取资金330万元。四是制定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清单,及时跟进进展。目前通过科技驿站,我市企业与市外高校签订技术联合开发协议8项、总额457万元,8项技术需求取得初步合作意向。五是在人才活动周组织“厦大人才龙岩行”;邀请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资源利用与稀土开发研究所、化工研究所、新材料研究所,以及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7名专家走访调研永强岩土等7家企业并开展技术对接,2个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14)关于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6日制定印发《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省科技厅随机抽查工作相衔接,明确检查结果公布内容。完善对发现问题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二是2023年10月31日、12月29日,分两批次组织开展2023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对11项上年度验收结题、立项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检查,其中8项符合相关规定、3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需补充完善验收材料,并先后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布检查结果,下一步将加大跟踪力度,推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10月31-11月1日,组织开展2022年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和前沿技术项目等6个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并邀请纪检组参加。

  2.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15)关于立项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某公司2017年、2018年分别申报立项项目,虽然二者在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和专利等内容存在一定相似性,经核是由于技术更新迭代的创新研究,不存在重复申报立项。一是在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查重项,所有新申报的项目均可通过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研发内容相似性等方面的查重,以确保申报的项目与往年项目不存在重复。2023年来,共对253个系统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申报项目进行系统查重,未发现重复立项问题。二是今后将持续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力度,避免出现重复申报立项现象。

  (16)关于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承担项目完成情况,根据《龙岩市科技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专家组验收意见,项目以会议验收形式通过验收。二是加强验收项目监督工作,2023年9月26日制定印发《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扩大“双随机”监督范围,将上一年度验收项目纳入双随机检查工作该方案。2023年10月31日、12月29日,分两批次组织开展2023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工作,对11项上年度验收结题、立项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检查,其中8项符合相关规定、3项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需补充完善验收材料,并先后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布检查结果,下一步将加大跟踪力度,推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提升项目实施管理工作,2023年9月25日印发《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完善项目实施管理和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流程,强化项目结题监管。

  (17)关于结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设置“项目验收”章节和“项目中止或撤销”章节,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在系统设置提醒功能,在项目到期前三个月、一个月等时间节点开始定期向县级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发送系统消息,提醒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三是积极对接省科技厅,借鉴省科技厅处理到期未结题工作方法,2023年9月21日制定出台《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结题项目分类处置办法(试行)》,推进我市现有到期未结题项目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到期未结题项目中,市级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结题工作,省级项目完成7项结题,其余力争早日完成结题工作。

  (18)关于验收评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设置“项目评审”章节,对项目评审进行细化规定。二是推进项目评审会议室建设,目前项目评审会议室已完成电子设备安装并正式启用。三是完善系统设置,在项目立项评审时,对采取网评的项目,自动屏蔽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专家。

  3.关于科研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19)关于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直属单位负责人、单位财务等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严格规范专项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现象。

  (20)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退回结余资金。二是提高项目管理能力。组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规范资金处置,认真落实《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16日,我局已按有关规定将剩余的科技项目经费退回。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按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21)关于管理科技基金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历史项目和资金处置方案。2023年8月7日,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龙岩学院印发了《龙岩市奇迈科技创新基金清算及历史项目处置方案》,对历史项目和资金进行处置。二是开展资金清算,梳理账户资金,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剩余资金按原渠道退回。三是推动奇迈基金项目结题工作,19个项目中,已完成验收18项,1项已进入验收程序。

  4.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

  (2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负责人对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绩效支出的政策认识不足,导致违规发放,现已主动退回。今后将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二是对相关负责人按“第一种形态”处理。

  (23)关于超标准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二是巡察时已将超标准发放的奖金退回。三是对2名相关人员按“第一种形态”处理。

  5.关于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24)关于违规提前发放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严格会计审核把关,规范工资发放。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相关人员工资,今后不再预支相关人员工资。三是2023年11月27日举办科技系统财务业务培训,组织局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财务等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提升对财经制度的认识,推动规范科技系统财务管理。

  (25)关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依据与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将原账面余额、应付款进行调整处理后,挂账已清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6)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克服好人主义、患得患失的思想,推动实现帮助别人、提高自己、激发活力、推动发展的目标。二是明确组织生活会相关会议要求,要求各支部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7)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规定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规定,制定下发月度领导工作提醒事项,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醒领导干部及时上党课,做到每年党员领导干部到分管科室(直属单位)或所在党支部上党课至少1次,并做好记录存档。2023年党员领导干部均已完成上党课,共6人次。

  (28)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未按规定接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委、当事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规定,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意识。今后支委及时提醒党员按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已按要求于8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支部。

  (29)关于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印发《关于加强科技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向10家市科技局主管的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二是对10家社会组织的人员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推动符合开展党建工作的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30)关于对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强化对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情况分析研判,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年龄、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与岗位匹配程度等情况,按规定适时提任或晋升直属事业单位优秀干部。二是在2022年12月份交流轮岗的基础上,进一步适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

  3.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31)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局党组分别于2023年3月3日、8月3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其中,通过各科室(直属单位)分析研判本科室(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分管领导补充发言等形式,进一步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三是局党组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责任清单》(龙科党组〔2023〕26号),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四是2024年2月1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相关直属单位“一把手”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和述责述廉。今后按要求开展下级“一把手”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32)关于廉政风险摸排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研判会议,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对2023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二是2023年9月8日局党组印发《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手册》(龙科党组〔2023〕31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其中,相关直属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围绕服务企业、项目申报等方面,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逐项排查廉政风险点。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结合与直属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自查自纠等方式,强化对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33)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龙岩市科技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组织专人对局网站发布信息进行自查自纠,避免门户网站出现错误敏感信息。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对当事人进行全市科技系统通报。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后推荐表彰奖励时认真核实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通报批评等情况。

  4.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4)关于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准确运用“知”“督”“促”监督机制,坚持“见人见事见效”监督理念,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被监督单位的各个角落、“神经末梢”,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一线监督。每半年至少下沉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一线监督1次,着力发现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专项监督。统筹运用监督单位力量,抽调财务、机关纪委等人员,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科技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专项监督。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深入新罗、上杭、漳平,对立项的6个新材料新能源科技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2条。

  (35)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着力提高监督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二是拓宽案源线索。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充分运用“室组地”“组组”联动和“1+X”等监督模式,开展信息互享、线索互通、排查互助等联动监督。同时,结合主体责任检查、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动态掌握政治生态和履职情况。三是注重延伸监督。开展监督检查时,注意同步延伸到所属事业单位,最大程度发挥监督检查质效。2023年9月26日,组织人员对相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反馈问题1个。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36)关于部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到期未结题项目管理,认真落实《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诚信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5个项目进行中止撤销,完成项目结题工作。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确保不发生类似的情况。三是废止《龙岩市科技开发与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今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市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还需持续整改、常抓不懈,需在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标本兼治上狠下功夫。

  一是以更高标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科技部门落地落实。

  二是以更大力度持续抓好整改。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态度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保持整改工作的有力推进态势,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治本之策,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以更严要求狠抓管党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和发展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以更强担当推动科技创新。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推进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平台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水平迈向新台阶,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23160;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市科技局,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kjj2306629@。

  中共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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