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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诉谷歌Android侵权案(四)-- 美法院裁定甲骨文Java受版权保护 谷歌败诉

时间:2016-04-01 16:58:13        来源:

据美国科技博客R e/code报道,在涉及谷歌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的Java软件使用问题的案件中,甲骨文2014510日赢得了一场关键的胜利。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授予甲骨文通过版权保护其Java软件的权利。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裁定,甲骨文可以就谷歌在开发Android时所使用的Java代码对该公司发起版权维权。甲骨文称,谷歌未经许可使用了Java代码。

该案件被称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世界大赛”,受到软件行业的密切关注。它涉及到软件开发者使用的可让不同软件程序相互通讯的应用程序接口能否受到版权保护这一问题。美国旧金山地区法院法官威廉·阿尔萨普(William Alsup2012年裁定它们不受版权保护。 

美国上诉法院还将一个问题发回给该地区法院重审,即谷歌对Java代码的使用是否符合正当使用原则。旧金山地区法院此前未能就这一问题作出定论。

今天的裁决获得了甲骨文方面的称赞。该公司发表来自总法律顾问多里安·达雷(Dorian Daley)的声明称:

“我们很高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谷歌大力限制计算机代码版权保护的企图。对于甲骨文和依赖版权保护来驱动创新和确保开发者的工作突破获得回报的整个行业来说,法院的裁决是一场胜利。我们相信地区法院将相应地应用正当使用原则,该原则并不是为了保护赤裸裸的版权材料商业利用行为。”

谷歌则发表声明称,“我们对该裁决感到失望,它给计算机科学和软件开发开了具有破坏性的先例。我们正在进行相关评估。”

甲骨文此前称,谷歌在开发Android的时候,复制了公司大量的材料——超过37Java API11行的Java源代码——并称这些材料功跟其它知识产权一样受到版权保护。甲骨文还声称谷歌侵犯了它所持有的Java技术专利,但最终败诉。

甲骨文是在2010年收购Sun Microsystems时获得Java这一软件语言的所有权的。

甲骨文来自纽约律师事务所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的一名代表律师约书亚·罗森克兰茨(E.Joshua Rosenkranz)向Re/code表示,“Java软件代码的开发花了多年时间和数百万美元。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明白到,要是任何人都能够直接窃取劳动成果,并利用它来与最初的开发者竞争,没有人会愿意付出这种投入的。”